《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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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00:52:14
《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

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印发

《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民发〔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政法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政法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民 政 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5月10日

(三)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聚合社区周边商超、物业、维修、家政、养老、餐饮、零售、美容美发、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资源,链接社区周边商户,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优先开发符合“三农”需要的技术应用。推动社区购物消费、居家生活、公共文化生活、休闲娱乐、交通出行等各类生活场景数字化,支持村(社区)史馆、智慧家庭、智能体育场地等建设,打造多端互联、多方互动、智慧共享的数字社区生活。强化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服务,助力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共享智慧生活,消除数字鸿沟。

问:《意见》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是如何部署的?

答:《意见》提出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意见》要求充分依托已有平台,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联网对接或向其迁移集成。二是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意见》要求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三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意见》要求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打造多端互联、多方互动、智慧共享的数字社区生活。四是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意见》要求完善社区重点场所、常住居民、流动人口、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基础数据,深化大数据挖掘应用,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决策机制。五是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意见》要求制定社区信息共享清单,加快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社区数据资源体系,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六是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意见》要求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社区政务、便利店、智能快递柜等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水网、气网和热网布局。

问:《意见》对消除数字鸿沟,保障老年人等群体权益如何规定的?

答:随着我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智能化服务得到广泛应用,但同时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如何消除“数字鸿沟”,让老年人共享信息化成果,是智慧社区建设必须回应并解决的重大问题。《意见》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强化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服务,助力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共享智慧生活,消除数字鸿沟。二是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和使用习惯,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三是要求医疗、社保、民政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应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推广“一站式”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四是积极扩展数字化支撑下的线下服务功能,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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