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民政局关于《浑江区民政局关于有序恢复当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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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23:06:28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浑江区民政局关于有序恢复当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的通知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有序恢复当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的通知

  浑江民发〔2021〕40号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养老院:

  根据白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部分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第117号),为响应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印发《浑江区民政局关于有序恢复当前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浑江区民政局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

有序恢复当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

  根据白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部分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第117号),为响应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序恢复当前养老服务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恢复养老服务时间节点

  2021年8月24日,养老机构服务逐步有序放开。

  2021年8月24日,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有序放开。

  二、有序恢复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服务

  各养老院要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秩序,妥善安排老年人入住和返院、工作人员返岗复工。养老机构接收本市老年人入住返院、本市工作人员返岗复工,要采取“先预约再入住”等措施,加强人员健康和旅行信息排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要参照养老机构管理要求,逐步开放,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在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采取预约限流、规划开放区域、控制人员密度、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等方式,逐步有序开展服务。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站点,在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逐步恢复堂餐。

  三、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养老院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和我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切实做好养老机构探视管控,严格控制探视人数、探视区域和探视频次,做好探视预约,履行探视登记,落实消毒防护,确保探视活动正规安全。同时,要积极做好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精神慰藉,鼓励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

  四、严格落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

  各养老院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重点对出入管理、隔离观察、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应急准备等进行核查,发现薄弱环节,立刻整改。

  在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的同时,仍要全面压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配合卫生部门按照本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工作人员应做到应接尽接,没有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应暂时调离直接接触和服务老年人的工作岗位。向在院老人宣传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接种疫苗的重要性,鼓励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接种疫苗。

  各养老院要总结前期经验,完善疫情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一旦出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新进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对防控工作规定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做到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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