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缴纳2021年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广大参保人员:
我局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展2021年度个人缴费核定工作,现就2021年度通榆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核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上半年缴纳核定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元)
60% 6926.04
80% 9234.72
100% 11543.4
110% 12697.8
120% 13852.08
140% 16160.76
160% 18469.44
180% 20778.12
200% 23086.8
220% 25395.48
240% 27704.16
260% 30012.84
280% 32321.52
300% 34630.2
可任选档次进行核定,一经缴费不得变更。2021年下半年核定标准将根据2020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确定后进行公布。
核定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核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一、线上办理
(一)支付宝办理。打开支付宝,通过“市民中心”—“社保”—“社保核单”功能,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二)掌上社保APP办理。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吉林掌上社保APP,点击“自助核单”,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二、线下办理
社保局经办大厅业务窗口办理缴费核定。
温馨提示:完成缴费核定后,即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通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