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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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23:38:31
关于开展2023年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

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规范省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使用,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民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22〕22号)和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省厅养老服务处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福利院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二、申报原则

各级民政部门要围绕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依托“湖南省民政重大项目管理平台”,超前统筹谋划民政项目储备工作。申报项目需遵循以下原则:

政府重视。当地党委政府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要充分论证,尤其是在资金保障、后续运营等方面给予充足支持。

突出重点。项目坚持申报一个建成一个,重点推进空白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机构建设、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

严格标准。科学设置项目建设规模、功能布局等,建设标准及管理严格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执行。

注重绩效。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经在建或今年可开工建设且最迟2024年年底可以投入使用的项目。

三、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所需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政府会议纪要或局党组会议纪要;2.可行性研究报告;3.立项批复;4.土地使用权证;5.一件三证(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规划施工设计图纸;7.财评报告;8.招标文件及合同;9.项目资金申请报告;10.地方项目资金保障情况;11.现场施工照片。

四、评审时间及程序

评审工作遵循市县自愿申报、市州推荐初评、专家书面评审的自下而上、层层筛选、公平公正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市县自愿申报(2月24日前):市县民政局结合实际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湖南省民政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并推送给市州民政局。同时,项目书面资料同步报送省厅养老服务处。

市州推荐初评(2月27日前):市州对县市区申报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优先将已经完工或启动建设、资金有保障的项目在湖南省民政重大项目管理平台上审核后提交省厅审核。

专家书面评审(3月3日前):省厅结合湖南省民政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填报情况和各地提交的项目书面资料,组织省发改、财政等部门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此次项目申报和审评将作为2023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和养老服务项目资金分配重要依据。请各地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资料样式和目录顺序(详见附件)准备书面申报资料,并于3月1日前报送至省厅养老服务处(联系人:魏柳清,0731-84502232;邮寄地址(顺丰快递):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湖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附件:2023年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书面申报资料封面和

目录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封面:

XX县XXXXXXX(项目名称)

新建(改、扩建)项目

(标题用一号方正小标宋)

(初号方正小标宋)

2023年2月

XX县民政局

(小二号方正楷体)

目录:

XXXXXX(项目名称)项目资料目录

(二号小标宋)

1、政府会议纪要或局党组会议纪要(三号仿宋GB2312)

………………………………………………………1(下同)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立项批复的项目此项可只提供关键内容,无需整体报告)

3、当地发改部门立项批复

4、土地使用权证

5、一件三证: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审意见等)

6、施工设计图纸(主体部分)

7、财评报告

8、招标文件及合同

9、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10、地方项目资金保障情况或承诺函(明确和细化筹资渠道及金额)

11、现场施工照片(需体现整体和局部施工情况)

12、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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