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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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22:37:42
青海省出台“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作出系统安排部署。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一优两高”青海发展战略,聚焦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导向,聚焦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规划》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全省老龄事业和养老服

务发展情况,分析研判“十四五”期间全省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围绕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健康老龄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践行积极老龄观、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并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完善法治保障、加强区域统筹、强化规划监测评估5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注重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注重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相统筹,推动三个创新,体现青海特色。一是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上求创新,从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七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加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政策创制的主要内容。二是在以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上求创新,“十四五”期间要深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三项改革任务,不断破解事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更多“青海样本”。三是在发展理念模式上求创新,探索推广“老少同楼”模式,创新推动资源整合服务统筹;开展“养老护理员进家庭”“家庭照护床位”“社区老年人康复辅具器具租赁”“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志愿服务进医院”等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供给能力,拓宽发展路径,为老年人提供更有效率,更有温度的服务。四是针对农牧区地广人稀、服务半径大的实际,分层分类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构建农牧区养老兜底保障体系,加强农牧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行动等具体任务,为建设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保障网提供支撑。五是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建立高原特色养老产业平台,推动构建海东市、西宁市沿湟水河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依托青藏高原自然和民族特色人文资源,发展宜游宜居宜养的高原健康养老产业;开展高原低氧环境下人体生理变化研究,转化高原环境健康有利的研究成果;研发生产青藏高原绿色有机产品等举措,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养老产业。六是结合全省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实际需求,扩大充实为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城镇和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与城乡富余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加快脱贫地区农村劳动力向养老服务人员的有效转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农村公益性岗位用于养老服务;做好掌握本地区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等具有我省特色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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