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1〕688号)的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26万元。 按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82602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该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数据信息,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此次下达的资金,财政将按照我市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合理安排,并拨付到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财政部 人社部 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要求,加强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同时,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大安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