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头像
平编辑
2024-05-28 12:24:36
	汪清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汪清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养老机构:

近期我省通化、长春等地区出现严重新冠疫情,为了做好我县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延边州民政局和汪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汪清县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措施,把养老机构纳入属地疫情排查、物资调配、转移隔离等联防联控整体部署,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坚决防止在养老机构发生聚集性感染。要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加强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和内部管控。通过宣传栏、板报等形式,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按照科学预防、积极防治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和老人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好每天定期监测体温和消毒、通风等工作,提高防护能力。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各养老机构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风险意识。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拒绝老人子女、家属、亲友到院探视,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三、各养老机构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各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人,疫情严重期间确实需要回家的老人,尤其是春节期间回家,各养老机构不得接收其返院。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属地,原则上实行一月一轮班制度,接班人员持核酸检测无疫情感染方可进院工作。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要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做好老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汪清县民政局2021年1月22日


                                                                               

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刊发或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部分资讯、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删除。 更多精彩资讯可关注康养通, 或访问网站 https://www.kangyangtong.cn/
本文标签:
本文标题: 汪清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0 评论